一、资产建账
1、建账范围
1)单价价值1500元(含)以上,且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、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专用设备*;
2)单件价值1000元(含)以上,且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、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非专用设备;
3)一次性购置20件(含)以上、单件价值500元(含)以上,且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,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同规格、同型号仪器设备(不含家具);
4)一次性购置20件(含)以上、单件价值500元(含)以上,且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,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同规格、同型号的家具。
2、建账时需准备的材料
1)报销审批单(经办人、验收人、经费主管人须签字);
2)单价5-10万通过竞价采购的货物提供电子验收单,单价10万元以上需提供经采购办审核的合同及验收单;
3)发票(1万元以上发票需查验真伪);
4)设备照片。
3、建账程序
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使用NetID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建账(也可授权其他校内人员或学生),根据系统提示,填写设备相关信息,包括经费来源、采购形式、设备型号参数、出厂号、领用人等信息,并上传上述建账所需材料。而后提交账户管理员及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打印资产建账凭证,办理报销手续。并在校内自助机打印资产标签,粘贴于设备上。
二、资产报废
设备领用人或资产管理员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,选择需报废设备(达到报废年限,无法正常使用且无修复价值等类设备),上传设备照片,提交资产处初审;初审后上传报废情况专家鉴定表,由资产账户管理员及院处领导审核,资产处公示并审核,完成后续回收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