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才培养Teaching staff
日期:2023-09-05 来源: 作者:
学号
姓名
专业
课程名称
学分
补考时间
学年第 学期
院教员签字:
学院教务章:
注意事项:
1、学生应在开学第一周内,将盖有学院教务部专用章的本通知单交给开课学院(院管课)研究生教学秘书处或研究生院(校管课)培养办,否则,不准参加补考。
2、学生持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参加补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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